
台灣昆達里尼瑜伽教師協會 IKYTA Taiwan
圖書及影音資料借閱規定
Books & Audio-Video
Material Borrowing Regulations

圖書及影音資料借閱規定
一、本規定依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訂定之。
二、開放時間與地點:
(一) 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9號3F。
(二) 時間:週五:十五時至二十一時;週六:十一時至四時三十分。
三、借閱資格
非會員:須持身分證向管理者提出申請,僅限內閱。
會員:凡臺灣昆達里尼瑜伽教師協會有效會員,含正式會員、觀察會員與贊助會員;
須持正本會員證向管理者提出申請。
四、資料借閱
(一) 外借圖書資料,每張會員證以一冊為限,每冊借期十四日,得續借一次。
(二) 視聽資料借閱:
1、內閱
(A) 會員須憑會員證/非會員須憑身分證至服務臺登記,並限使用三小時;若無人等待,可重新登記使用。
(B) 內閱每人每次限借一件。
2、外借
僅限會員以一件為限,每件借期七日,得續借一次。
(三) 借閱人請自行檢查借閱資料有無撕毀、缺頁、圈點、評註或污損或無法撥放等,如有上述情形之一時,請於借閱時聲明。
(四) 續借服務:
1、凡會員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圖書資料及視聽資料,若無其他會員預約,且該會員無逾期停借之情事,得於借閱期限內向管理者提出續借申請。
2、續借以一次為限,圖書資料每次借期自續借次日起延長十四日;視聽資料每次借期自續借次日起延長七日。
(五) 可外借圖書及影音資料僅限協會列冊項目。
(六) 借出圖書資料若本會急需收回時,請於接到通知後立即歸還。
(七) 停借(權)及賠償責任:
1、借閱圖書及影音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,如有逾期,即停止借閱及預約權利。逾期之圖書資料歸還後,俟停權日數期滿或繳清違約金方恢復借閱及預約權利。
2、若借閱人逾期歸還,該會員證依每冊(件)逾期天數累計停借(權)天數,惟每張個人會員證停借上限為六十日;另借閱人可依累計之逾期天數折算違約金,逾期一天折算新臺幣十元。
3、借閱資料時請善盡保管責任,如有遺失、毀損、圈點、評註或缺頁或無法播放等情事,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之圖書或視聽資料作為賠償。
4、如無法購得時,依協會列冊中之書籍及影音資料金額及運費加倍賠償。
五、資料借閱收費
為持續增加協會圖書之藏書,提高會員購置書籍的意願,外借書籍及影音資料之收費制定如下:
(一)外借圖書資料,每張會員證以一冊為限,每冊借期十四日,每冊收費新台幣50元;續借收費新台幣50元/冊。費用於申請借閱時繳交協會管理員。
(二)外借視聽資料,每張會員證以一件為限,每件借期七日,收費新台幣50元/件;得續借一次,續借收費新台幣50元/件。費用於申請借閱時繳交協會管理員。
六、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借閱圖書及影音資料不得將資料複製或拍照,若有任何違規情事經查實後,將取消其借閱資格。
七、本規定經臺灣昆達里尼瑜伽教師協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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